关于印发《2018年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明察暗访 纠正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方案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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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(乡、街道)纪(工)委、县派驻各纪检监察组、委机关各内设机构:
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,按照省纪委《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整治“四风”问题的通知》(黔纪发〔2017〕 14号)和市纪委《关于2018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开展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抓好我县2018年春节期间“四风”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检查时间
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8日。
二、监督检查内容
1.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“四风”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的情况;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,建章立制纠正“四风”问题的情况。
2.密切关注奢靡享乐歪风的新动向新表现。春节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节礼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;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等问题。
3.春节期间值班值守、公务用车情况。是否按照县委相关的值班文件开展值班工作;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节假日对公车进行封存并报备;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行为;对景区、农家乐、高速收费站等地发现的公务车辆进行重点核实。
4.春节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。
5.落实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》情况。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外事活动、招商引资公务接待用酒报告审批、备案制度,春节期间公务接待是否存在用酒情况及前期白酒封存情况等。
6.整治滥办“酒席之风”。各镇(乡、街道)、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。是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,签订责任状;是否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;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。
7.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问题。
三、监督检查方式
通过明察暗访、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、电子监控、交叉互查等手段开展监督检查。利用电子票据系统抽查,到酒楼、农家乐、商场、高消费娱乐场所以及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进行明察暗访。检查中要注重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的作用,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,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“探头”和震慑作用。要畅通“四风”问题举报渠道,建立春节期间值班、报告、督办制度,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。
四、工作分工
各镇(乡、街道)纪(工)委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监督检查;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的县直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;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在全县随机开展明察暗访,并对各镇(乡、街道)纪(工)委、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。
五、工作要求
全县各级纪检部门要紧盯党的十九大后的第二个重要节点,制定监督检查方案,高频次、高质量开展监督检查。各检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,不对外泄露工作秘密,对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,要迅速报告,要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对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重处,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对春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不安排、不部署或监管不力、放任纵容的,既追究直接责任,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以严厉问责倒逼“两个责任”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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